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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機性能參數。
1.額定起重量Gn。
額定起重量是起重機能起重的物(wu)料,與可(ke)分吊具或屬具(如抓斗、電(dian)磁(ci)吸盤、平衡梁(liang)等。
2.Gz總重量。
起(qi)重(zhong)總重(zhong)量(liang)是起(qi)重(zhong)機能起(qi)重(zhong)的材料的質量(liang)總和(he),可分為吊(diao)具和(he)長期固(gu)定在起(qi)重(zhong)機上的吊(diao)具和(he)戲劇(ju)(包括吊(diao)鉤、滑輪組(zu)、起(qi)重(zhong)鋼絲繩和(he)起(qi)重(zhong)車下的其他起(qi)重(zhong)物)。
3.有(you)效提升重量GP。
有效(xiao)起重(zhong)量(liang)是(shi)起重(zhong)機能起重(zhong)的(de)物料的(de)凈質量(liang)。
起重機性能參數。
起重機注意事項。
(1)每臺起(qi)重(zhong)機必(bi)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(qi)重(zhong)量的標志。
(2)工作時,橋上不得有(you)人或用吊鉤運送人。
(3)無操作(zuo)證、酒后不得駕駛(shi)起重(zhong)機。
(4)操作時一(yi)定要集中精力。不要說話。吸(xi)煙(yan)或做無關緊要的事情。
(5)車(che)輛應清潔;設備、工(gong)具、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(wei)險品不得亂放。
(6)起(qi)重機不允許超載。
(7)下列情(qing)況不(bu)得吊裝(zhuang):捆綁不(bu)牢固;部件過載;信號(hao)不(bu)明(ming)確(que);斜拉;埋(mai)在地上或凍結的物體(ti);被吊物體(ti)上的人;易燃品、易爆器和危險品;液體(ti)物品過多;鋼(gang)絲(si)繩不(bu)符合安全(quan)使用(yong)要(yao)求;電梯機構有故(gu)障。
(8)起重機在無障礙(ai)(ai)物(wu)線路上運行(xing)時,吊鉤、吊具、吊底必(bi)須離地(di)2m以上。如(ru)果越過障礙(ai)(ai)物(wu),必(bi)須超過障礙(ai)(ai)物(wu)0.5m。
(9)允(yun)許兩(liang)個機構同時移動(dong)起重量小于額(e)定起重量50%的物(wu)體;起重量大于額(e)定起重量50%的物(wu)體只能(neng)由一(yi)個機構移動(dong)。